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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拿了机票,一点不觉得兴奋。只觉得一晃之间,两年过去,对回家有种恐惧感。
曾经和赵体委讨论过这个问题,哪里是去,哪里算回。没有归属感,到处都是异乡。除了时差倒错,我觉得没什么改变,可是为什么想起那两个城市,都没有一种游子归还的幸福呢?
在北京的时候,总是想念长春,想念长春的故人。刚开始到了这里,总是想念北京,想念北京的故人。现如今,我没有任何想念的地方,因为故人大多已天各一方。两个城市确实还聚集着多数的朋友,可是再也难同时相聚,感伤之余,也就不像往日那么激动。
该给谁买什么,该给谁带什么,不得不临走之前写个单子列出来:不是钱的问题,可是着实麻烦。家里什么气候,回去先见什么人:不是时间的问题,可是着实有点厌烦。已经能够想象到每个人的头一句话,每个人的头一个表情……在脑海里一闪过后,却还会在生活中再见,就好象看电影猜到了狗血的结局,却又不得不继续看下去。
我觉得我这样的心理是不正常的。没有哪个游子像我这样冷血,没有哪个归人像我这样懒淡。我并不是行囊空空,虽算不上衣锦还乡,但还能抬头挺胸。这样并不能帮助我解决各种各样的心理焦躁。
我这时候又想起来赵体委说过的那个岛子,买下来,只让喜欢的人上去。可能如果能到那个岛子上去,我就不会这么不安。可是那个岛子能被称之为故乡么?
又或者也许当我下了飞机的一瞬间,就能化解所有的不快和不安。我不知道,只能听天由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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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总不得圆满。
我时常安慰自己说,东方不亮西方亮。安慰安慰着,发现了有不对劲的地方。为什么非得一边黯淡下去,另一边才能亮起来?
生活总是得差那么一点点。有时不是一点点,而是很大的空缺。但把眼光放在所得之物上,空缺也就变成了盲点。盲点叠着盲点,往往就看不到事实的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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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记忆力越来越差,差到不写下来就会转眼忘掉的地步。但是这次返回南部,还是想起来要喝一些“Rothaus”啤酒。
这酒直译过来叫红房子,是南部特产酒。口感偏苦,但是回香里有种甜味儿,柔和易咽,且不像Beck's一样清淡。我一个人坐在自己曾经住过的房子里,喝着着最喜欢的啤酒,终于感觉出了一点惬意。
这次回来多经波折,高速堵车,迷路,总之能赶上的基本上都被赶上了。心浮气躁地回到旧人堆里,几个月不见,大家的共同话题我多少有些跟不上了。于是在一群人里,大有“当众孤独”的架势。想想自己当时的立场,应该是孤落寡欢,不招人待见的形象。可是心理暗自却觉得自己挺酷的。
喝红房子啤酒的时候,我看了看火得一塌糊涂的《我的青春谁做主》。多少认为是浪费了时间。这片子总之不是拍给我看的。因为我从小也没受什么人支配,都是拧着脾气任意胡为。父母朋友恋人都没干涉过。但是听听里面的京腔还是有种亲切的感觉。然后忽然意识到,现在正是北京吃烤串儿的时节。
一晃两年,没回家,没看父母。觉得自己这个野人多少有点不像话。但是每每想到回去,却又没有什么回归感。又谈到归属感的话题。最近好像经常提起,因为这事确实叨扰我很久了,百思不得其解。要说家里有什么,不知道,这里有什么,也不知道。我也还就跟以前一样,凭着意气和情绪胡乱跑。到下一个目的地的目的不是很明确,路线却较比清晰。看来让我先设计一个美好愿景,再踏实实现是困难了点。我充其量也就只能在不断实践中,勾画出一副经历的美丽蓝图。
下午喝过一瓶红房子就睡着了,梦里梦见古代的街市和强壮,满身伤疤的帅男人。我正在猜想他那伤疤是从何而来,就醒了。
醒了发现窗外已经渐露暮色。这个漂亮的小城市,再一别,就可能再也不回来。
离开这个小城市,也很难再喝到红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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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不到两年,住过五个地方,今天是在第六个地方。 每次都没有留下什么照片证明我在这里那里生活过,也许我根本不需要图像去留住那些记忆。
第一个小屋没有纱窗,一个方方正正的大盒子装了我,以及大概50公斤的行李。我没带食物,没带电饭锅,但是有9双鞋子和四季的衣裳。窗外的小树歪歪扭扭地立在那里,眺望不远的山和草地。洗手池上方的小镜子斑斑驳驳的,衣柜里贴的全身镜映下过各种随场合而变的装束,还有我悲过喜过的眼睛。厨房永远都不太整洁,一个浴室下水不通畅,另一个很难调整温度。我在这里清除了手机里所有 86开头的号码,一个新的开始,一个干干净净的记忆,一场热热闹闹的生日party。和芳芳小白奔跑去赶汽车;出门总忘了带购物袋;没完没了的作业;离家不远的第一份兼职;一个物理学家;冬天没完没了的大雾和短如深眠的白天……就这样的三个多月。
之后的房间大了许多,还是方方正正的,我有一个巨大的衣柜满足我愈来愈多的收藏,衣柜的门被漆成黄色。门口有五辆公车,到超市和上班的餐馆走路都不用十分钟,散步上课去可以越桥跨过博登湖。晚上常常和金发的小伙子一起弹吉他唱歌,包括他的Konstanz之歌,坐在他的阳台上抽根小烟,谈天说地。经常可以吃到意大利姑娘做的奇怪蛋糕。三个人帮我一起贴海报。床和桌子紧挨着,躺在被窝里要什么伸手就能够着。水槽里的碗碟永远要堆到没有得用才会被洗一洗。后来物理学家走了,留下很好的百叶窗和很破的自行车。我和一堆小姑娘坐在灰蓝地毯上酩酊大醉,睡得横七竖八。邮购来的音箱占据了窗台和桌子的一角。之后渐渐开始搜集各种好酒,在书架的一层摆成直线,看着心里有奇怪的成就感。我在这个屋子里大笑过,大哭过,等待过久违的人来访。
再后来和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同住。他有两份工作,所以几乎不曾见过他的影子。屋子里除了床垫和一个小柜子没有别的家具,还有一个沙袋一样的软沙发,于是房间就显得格外大。我把床单挂在窗口做窗帘。洗衣机在厨房里,是坏掉的。我拿从单位带回来的锅做菜给朋友和奇怪学长吃,蓝色餐桌布上有一株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植物。一个人坐在阳台上反复听一首不知道名字念什么的歌。其间也有一个政治家来访过,但也仅仅只有短短的那一小段时间。每天上班要一个小时的车程,我坐在车上听烂了ipod,睡过站三次。
往后住过的那个房子奢侈得金碧辉煌,去住的时候整整齐齐,叉子和勺子被分了类,排队似的放在抽屉里,一丝不苟,我特意买了一盆小红花来装饰。两个卧房一个办公室两个浴室还有一个明亮的大厨房,布局诡异,时常迷路。被子和床都很软,墙上有一块一块受潮的霉斑和一副诡异的简笔画。跟同住的人晚上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然后打猜奖电话,两个人玩得不亦乐乎,也一起在阳台上尝试过各种奇怪的贵烟。办公室的房间里有很漂亮的书架,里面放上过一些我的收藏,打印机也很方便。很短的时间内,我就把很大的地方弄得一团乱七八糟,走的时候已然是面目全非了。
第五处住所是个疯狂的地方。联通全楼层的诡异窗台,脏不忍睹的厨房和浴室,鲜红的地毯及窗帘,狭窄的空间。一样的房间每个人付的房租都不一样。我第一次买了挂钟和立灯。衣柜小得装不下我的心血,只能乱堆成一团。我和邻居真正实现了共产主义,有饭同吃,有酒同喝,有物共用,有病同生。很快所有藏酒都没有了。无奈之下听了很多Techno和Hause。夜夜笙歌,周周逍遥,到哪儿都步行,去遍了方圆百里内的club和disco。时常大醉,蜷在桌子底下与人打闹。一个天使,一个恶魔,一个常常飘着大麻味儿的露台;一个女同,一个毒瘾分子,一个爱画画的快递小哥;一个蠢房管,一个色邮差,一个进不去的花园。习惯了在天气好时去人工湖边坐坐,看草地上的各种人,闻各种烧烤的味道,回家的路上去pizza porno买个大汉堡。两个古灵精怪的小女生天天做饭做得香喷喷的,一个土耳其女生温柔善良。天使说,你是我见过的心理最畸形的女人,我知道,我只是在这里渡过了两个月最艰难的时光。
从旧房子里偷了个书架出来,一辆福特拉了三趟,昨天终于到了第六处住所,便宜干净,我又一次插线上网了。折腾了一晚上摆置三样家具:床,桌子和书柜,最终也还是没能达到我最想要的效果。现在地上一片狼藉,箱子都没拆完,可是早早就约好了周四的WG Party。
我总是东奔西跑的,怎么跑也不觉得腻烦。什么时候跑到什么地方,有了归属感,那应该就是我最终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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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9
kiss the snow - [惊变N十八天]
这是一封给朋友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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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坐在图书馆,窗外默默下起雪来。
这个冬天像是永远不会结束一样,一阵一阵的冷风,一场一场的落雪。
我在这个冬天里,奔波了,栖息了,悲伤了,安静了。
刚才关了灯在黑暗里听一首钢琴曲,叫kiss the rain,听着听着,脑子里浮现出很多人的笑脸。
新一,J,宋,L,物理学家,刘,martin……每个人笑得都很生动,每个都曾让我动心的笑容;
还有吴家树,刘汉男,赵光宇,吴喏,你……每个人笑得都很开朗,每个都曾让我安心的笑容。
和他们之间,无论发生过什么事,都被我在心里的某个角落收藏起来。我不适合做健忘的人,因为我根本不能忘;
和你们之间,无论相隔了多么远,都一直和我在一起。我不善于表达自己这样的感情,因为这样的感情是无法表达的。
我今年23岁,一切都不能做以定论。我知道我还得继续飘泊,漂泊到不知道什么样的地方,去见到那些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人们。不论我多疲惫,不论我多想驻足……总是有一种狂暴的力量推着我,不停不停,不能停下,脑子,脚步……
而就像我对电影和书里狂暴的女人都很着迷一样,我对我自己这样的状况,也多少有着迷的感情,不论他是否健康,不论我是不是真的想要。巴黎野玫瑰里的女主角最后刺瞎了自己的双眼,玫瑰人生里的女主角在四十岁的时候长眠在幻觉里,玛格丽特杜拉斯在孤独中死去……
也许这就是一个浪漫主义女人最终的下场,可是我也大约还是要成为了这样的人。就像L说的,你改不了的。
期末的尾声,大学的尾声。我和一堆一堆的书本斗争斗争……
然后在飘雪不停的城市,在大湖边上,又一次,又一次亲吻了自己。 -
时间比我想象的快。
节日只不过是三百六十五天中的其中几部分,节日的意义在于它被人为的特殊化,之后就可以作为某种标记,或者回忆的结点。
去年的今天我在芬兰的一家青年旅馆,怀着某种不轨的期冀寄出一张明信片,冰天雪地中去看那些大师的杰作,教堂,雕塑。心中没有疑惑。
今年的今天,我在disco听见i kissed the girl而兴奋得跃到台子上,在许多人头顶跳起舞来。满脑子乱七八糟的东西,酒精,肮脏,激进。
醒过来的时候看见飘雪,心里想起的那个人,是陌生而远离我生活的,简单却被我复杂化的感情与想法,让我写了封信给他,信里只有一句话:drive safe。
drive safe,在泥泞的路面,给他,给我,给所有人。有时必须要独自上路的时候,我们更加要小心行驶,因为不会有人在你身边为你送水剥橙,不会有人在你疲惫的时候和你聊天,不会有人在你焦躁的时候安慰你的不安……
人是怕孤独的,人也应该怕孤独才对。
所以请放上你喜欢的音乐,把一切想象成一段公路电影:时而加速,时而刹急,任凭身体熟悉顶背和前倾的感觉;留意那向你身后飞奔过去的风景和白色班线,想象你自己是逃犯或者英雄,逃避或者追求那些你所恐惧与向往的……
I've been traveling on this road too long,
Just tryin find my way back home,
But the old me's dead and gone,
Dead and Gone.I turn my head to the east I see nobody by my side,
I turn my head to the west still nobody in sight,
So I turn my head to the north swallow that pill and think alright,
That old me’s dead and gone,what that mean I'm gonna be alright.
不用害怕在路上逝去的时间和自己,每一次dead and gone, 都会伴随一次revive and new。
送给情人节,送给每个孤独的人,送给每个上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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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曾经感动过别人的一封信,现在贴出来让所有人都能看到,一是为了缅怀我那段逝去的爱情,二是给大家作情书模板……用真心写出来的,很容易将人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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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下雨了,明天一定变得更凉。
最近身边的朋友发生了一些情变的事,想想两个人相聚分离不是时间的问题,也不是经不经得住考验的事,而就是一个又一个巧合,造就的一种又一种心态。
我总觉得认识自己的过程是经历诸多事情。每一个选择之后,就对自己真正想要的有进一步了解。而认识你,也是我认识自己的一个里程碑,通过这次选择,我才明白自己对感情上的事到底是怎样的态度,看着朋友重蹈我覆辙,再品一遍,得到了上面的结论。
其实自打你走了,我总隐约有度日如年的感觉,然后就在心里盘算,再见面要穿什么样的衣服,疏什么样的头发,再自己一次次推翻重新设想。而我知道,我的生活总是会超出我的想象之外,所以心里也有莫名的恐慌,因为想象之外的事,我是无法控制的。
我一直不知道我在你心里是个什么样的风格,什么才是我的风格,只是有一点,我想说得清楚明白一点比较好,无论我看起来怎么疯,怎么玩儿,目前来讲,你是我心里的一个方向,就像我给你听的许巍的那首歌。
说这些是很酸的,但是我觉得讲出来轻松一点。
我一直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或许你只是单纯的什么都没想。我从不揣摩自己在你心里的地位是怎样,或者你对我究竟是怎样的态度。因为喜欢一个人是自己的事,我没有道理要求你喜欢我像我喜欢你那种程度或更高。我们的开始是很简单的,在一起的日子是很开心的,所以我倒也想坚持这样的风格,轻轻松松没有负累。若是真的说起来,我唯一希望自己能够做在你身上到的,就是有一天,无论你在外面怎么玩儿怎么烦躁,我都可以成为你心里的一个方向,还是像我给你听的许巍的那首歌。
我不想看到你暴怒的样子,在我这里,我只希望看见或听见你的安宁。
我又想出去旅行,好好看看这个世界了。而你将会一直在我身边,因为你一直在我心里,在我去过和将要去的每个地方。
头一次这么正经地写这样的话给你,其实也没什么意义。估计我说的这些你心里也都有数,你就当一封情书收了算了。 -
一只空杯
一次没完没了的宿醉一刻安眠
一场不愿醒来的酣睡一辆计程车
一程承载过我的栖息一间大屋子
一段不愿出门的整齐一件叠好的衬衣
一个只有一晚的家还有
一悠秋千
抛我入黑蓝的深海
深海中
有我许下承诺的星尘可如今
脚印融化在雪地里
我满心的泥泞
下沉 下沉折下新年的枝杈
书写
你的名字里
我最喜欢的部分写不完过去
写不出今天
写不进未来
写着写着写着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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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翻翻旧照片,一年间的,一年前的,平面的我,总是有变化。
照片呈像之于我很有趣的一点就是,他们总是能直接反映心底的那个自己。同样的脸,同样的笑,我总是能在不同的时间中,找到心里那鲜为人知,只属于那一阶段的自己。
天真,自信,迷茫,幸福,忧伤,平和……
为什么自己对着镜头就会有最真实的流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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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叶铺成的地毯延伸到斑斓的湖里,今年的秋天来得比去年优美。
再几天就是23岁整,忙里偷闲感慨一下,匆匆忙忙,又是一年。
经人提醒才发现,这博客已经开了足足三载,其间文字和生活变化略显区别。故事叠着故事蹒跚到这时候,我对沿途风景还是很满意的。去年一年的日志最少,当然发生的还是很多。我物有所值地在这里经历了自己所想拥有的一切,但是能够倾诉出来的,却是很少的。曾经创造出来的那句话:“身体力行编故事”我是一字未差地做到了,因此自己本身就成了一个载体,记忆和幻想是媒介,每天每天,无时无刻不在充实着转瞬即逝的时间。
我渐渐不爱再说自己老不老的这件事了,因为确实自己心里还有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以及未知的好奇。而这些无疑还都是年轻人的美好特质。而贯穿风格始终的冲动,也不留情面地给我打上一个“幼稚”的烙印。所以二十岁的时候,无端生出的惆怅,渐渐在笑容里眼角的细纹中湮灭,毕竟嘛,想明白的事情比以前要多。
身边大部分朋友都认为自己活不长久,我不同。我向往的人生越长越好,这也源于这23年间我丰富的过往:理想之后的理想,安排之后的安排,巧合之后的巧合,感情之后的感情……我不疲倦,不论是狂喜还是暴躁。这是我的乐趣,在平淡忧伤的前提下亲历那些极端到与众不同的事。于是张狂也好,低落也好,都像是我自导自演的轻喜剧,观众们首映时往往充满好奇,落幕时一般脸上都挂了微笑。不得不说我是努力的,在所有我能够着手的一切,而我说过,我并不疲倦,所以生命越长越好,电影越长越细腻,能够传达的信息更多,无论是给别人还是自己,最终必定是超凡脱俗的。
不敢妄言说从16岁到23岁之间过得波澜壮阔,但在安静祥和的大环境下,我已经体验了各种各样的荣光和卑微。这对一个体验主义者来说是奢侈而华丽的。没有冒险,也没有栖息,我只是一直在做自己想做的。
我有一种大无畏的精神,一个转不停的脑子,一个健康的身体,一颗不知疲惫的心和一双招福的耳朵。
那么我还需要什么呢?
幸运,大概是一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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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不觉得自己清高。但是我也实在拉不下嘴脸去讨好某些人。看见那些故意的卖弄,我会觉得恶心,并倾向于一言不发,而我绝对不是沉默的人,这很矛盾,所以我干脆还是起身,离他们远远的。
可以说这是种逃避,但是我实在不忍心把自己陷于那样的环境,然后被难受死。。。
我他妈的又不是耶稣基督,除了自己,我谁也救不了。
最有趣的就是,有些人把这种没救当成骄傲和本领。
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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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就是那些得不到的,或者很难得到的在前面吸引着,我们才会在或康庄大道,或独木小桥上不顾疲惫。
天下大同。这句话又一次被证明。时间被空间承载,灰色的天空下笼罩的不仅是辛苦恣綏的昨天,还有无助奔劳的今日,和不知所措的明天。梦想和奢望鞭笞着我们的贪婪,就像某种宗教仪式一样,貌似神圣却痛苦不堪,而现实又像带刺的绑腿带,让每一步都充满辛血。
我们何时才能停下来?直到我们失去了对生活的信仰。
我们所经受的折磨是一种旨意,烦躁是一种教条,生命是唯一的恩惠。
不能停下,不能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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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吃芒果的小哥也是十一月的孩子,爱看书喜欢古巴音乐。他说古巴是个天堂,因为到处是芒果,也说他很喜欢自己的专业,喜欢安静的小城市。
爱吃芒果的小哥带我去看他觉得漂亮的地方,对清早路上稀稀拉拉的行人报以对我一样的笑容然后点头问好。爱吃芒果的小哥在街边买了苹果酒,然后因为太酸就喂给了路边的花花草草。
爱吃芒果的小哥趴在桌子上看着我的猴子笔袋说“哥们儿,我理解你。”,带我闯红灯过了马路然后说你看,谁也没看见我们来过这条街道么。
爱吃芒果的小哥替我没有兄弟姐妹感到惋惜,说这样的童年太孤独。劝我多出来转转去喝喝咖啡去party玩玩。说你一定要好好了解这个地方的文化呀!
爱吃芒果的小哥骑着山地车去锻炼身体告诉我这很有意思。带我去胡同里的一座小楼房说这是他最喜欢的地方,又古朴又现代。
爱吃芒果的小哥有很多朋友,和暖如四月的微笑。
爱吃芒果的小哥说,为什么你们总是想着要比别人强呢?生活最重要的不是开开心心么?
有时候想起来北京灰蒙蒙的天空,透不过气的理想,以及没完没了的奋斗……在这个阳刚明媚懒洋洋的欧式下午,回忆变得遥远,仿若天壤之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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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清晨,却有大雾。除了自己的脚步声,我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什么也听不见,看不清。路过那些漂亮的房子和街道,很难想象这一切已经真实存在于我的世界了。
早上八点的城市居然和北京的清晨一样灰蒙蒙,空无人烟。我一直走,一路上下坡,崎岖前进,到港口坐下来吐哈气。波登湖像是海一样的望不到边,身后不远就是致清见底的莱茵河。Meunster大教堂的钟声回荡在水鸟的翅膀中间,被扑打着,荡漾在水面上。轮渡的汽笛大声打了个哈欠,然后背起一船陌生的面孔,慢吞吞出发向对岸驶去。城市在不远处安睡,那些欧式的小楼,木质橱窗和店铺,那些街头唱歌的卖艺人和好看的青年们,都隐藏在窗台上鲜花后,度过这德国的星期天。喧嚣的周六夜晚仿佛从不曾存在,人挤人的酒吧,Beck's啤酒,混合香水和大麻的味道了无痕迹。只有火车站前的面包房还泛着那股子香气,生龙活虎地热热闹闹。
在法兰克福下飞机的时候,我觉得好像只是睡了一觉,然后又醒在北京机场。一直到Julia送我一包德国特产的小熊软糖,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变成外国人,要当地人来导游和照顾了。渐渐熟悉了鲜艳红色的小巴士,准时,会随坡度充气保持平衡的高级物件,带着我一趟又一趟地游历这座小城:石子路的市中心,露天咖啡店,参天的哥特式教堂,街上漂亮的纯种大狗……随便抓拍一张就是明信片的地方,天空一直像长春的秋一样蓝得干爽。宿舍门口紫红色的树后那条小径通向一大片树林和草地,刚路过慢跑的人们和懒洋洋的蜗牛,我抬起头看那棵斜栽的树,居然那么高。
一直到太阳露出脸来,我才知道啤酒节已经开幕了。小城市的小啤酒节,服务大婶穿着巴伐利亚的格裙子和衬衫,送一升的大扎啤到桌子上。不远处的舞台乐队演奏正欢,一切都是陌生的传统,陌生的经典。
苏醒了的阳光晒在港口边的草地上,男男女女的人们坐在这里晒太阳。我吃完了不知道叫什么味道的冰激淋,就顺势躺下来看天空,一阵眩晕。心里,还是一片空白。
我没有想象中寂寞,也没有想象中脆弱。远离了自己曾经拥有的一切,并没有那么恐怖。一切就象是街边小丑叔叔扔给我的水果糖,融化了之后滞留下一点淡淡的香。而面前的一切,还有待我承受和挑战。而适应的过程,也已经变得不再惊天动地了。
回到宿舍,吃着土耳其人卖的烤鸡,和大家一起看士兵突击,然后一不小心睡着。我其实从未远离,却已经进入了新的纪元。
一切,不可思议。 -
2007-09-17
no u-turns - [惊变N十八天]
标题据说是无法回头的意思。
没有留恋,没有恐慌的出走,让我感觉自己像是进了一线天的山谷,狭窄到没有空间给我左顾右盼,我只能凭着感觉,举步维艰,慢慢向前。
两年的时间太短,短到不值得去预测,也不值得荣光和追悔。可我知道我一定会一如既往,被某种神秘的浪潮推搡着,进入另一个无法掉转方向的里程。
新手表是那么漂亮,谢谢你送给我,谢谢妳陪我把它选出来。我害怕它丢掉,因为上面有你和妳,留给我的,身后的回忆。模糊的时间里,你们是永恒的一瞬间。
和这个那个用各种方式告了别,最后还想再拥吻这个最近连天下雨的北京。故事是来来去去,你包容着故事里的我,看着我,伴随我的喜悦和忧伤。
晚安,北京。祝我们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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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以前我就意识到一个问题:是快乐地处在一个环境中,心里清楚这不是你的生活,还是撕心裂肺的揭露一个真相,然后了无生趣地蜷缩在自己一成不变的归宿里?
谈到欺骗的问题,就永远没有一个合适的答案,尤其在欺骗的对象是自己的时候。我们总是千方百计地让自己快乐,快乐甚至被称之为一种“能力”,那么这种能力里是否又包括“完美自欺”?“自欺”的是否是真正的“快乐”?
有些东西在开始的时候就知道是终将破灭的假象,那么我在他自然结束之前将其击碎是不是正确的呢?我不忍欺骗的到底是别人还是我自己?这样不停追问下去,自责或者责任感就永远没有尽头了……
无论问题多么麻烦棘手,无论事情已经发展到何种超越我理解范围之内的情况,只有一点是清晰的,那就是甜美幸福的东西,无论如何都无法叫人后悔和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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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车上我一直在想着我和玛格丽特·杜拉斯之间的某种神秘联系。在我头一次读情人的时候,我就在混沌之中感到某种魅力和共鸣,我就知道自己,想要像那样写作。而情人之后,我没有再读过她的其他作品。那种贴近感慢慢丧失。直到我身上发生了某些事情,我忽然之间像听到某种召唤一样,不自知地发现了我和她之间的某种联系和相似。
我照照镜子,发现自己浮肿憔悴,跟一周以前判若两人。这让我更加确信了我们之间的确切连紧。我们的身体内部都有一种巨大的力量。
我好像换了一条轨道,好像在冥冥之中,跟随着心灵的声音,狂暴和她一样,开始了新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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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9
也许的最后的考拉的遗嘱。 - [惊变N十八天]
真理也许真的是世界上最原始,最简单的事情,因为它亘古以来便存在于那里,并且影射着来来往往年复一年。而一批又一批的人被表相所封闭困扰,总是和真理之间若即若离最终失之交臂。
我喜欢乱说话来证明自己的一切。而今天忽然意识到,也许有些东西再没有必要了。因为那样的证明不会使我理真理更近,反而会变成一种障碍。“倾诉是可耻的”这句话不完全对,在某些情况下,他也确实能说明问题。而我要做的,就是避免那些情况的倾诉了。
是时候了,抛离一些东西,不再做一个可耻的人。然後,尽量,我是说尽量,开始虽不崭新,却有所不同的生活。
一切从克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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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5
戛然而止,善始善终。 - [惊变N十八天]
搬来搬去来和渺小做了邻居。博客名称没变,简介没变,这足以证明我的喜新不厌旧。
最近发现有些东西很快就要或腐朽或逝去了。讽刺的是一切都超出我意料之外,而又都是情理之中。我将愿望裹在保鲜膜里让它一点点脱水,最后拆开模糊一片,留下的是干巴巴的“精华”。。。
原来水莹光鲜之下,我希冀的本质也就是如此丑陋。
我说亲爱的,你得多拽着我点儿,我的稍纵即逝就如这时光和姿色,略一松手,就一去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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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流行之所以成为流行,就是因为它满足了人民大众的低级趣味。高级趣味可不是谁都会有得,但是人人都有低级趣味,上至天神释迦牟尼和耶稣有打扑克弹脑瓜崩的低级趣味,下到凡尘毛主席也有号召大家彻夜不睡生孩子的这种低级趣味,更何况我呢?
其实我觉得风行其实比流行这个词能够更准确地描述这一现象。什么东西流行起来就像一股大风,要么连沙带土乌烟瘴气,远处看着雄奇漂亮,被卷入其中就得落得个一身脏很难全身而退;要么又湿又热粘粘乎乎,让人在其来去无形之间,胸口发闷大汗淋漓。。。
我就经常被卷进这种风行里,并且完全不能自己。
比如化妆这档子事。多么低级!明知道自己的年龄对于脸已然是一种天赐,不加修饰就很ok的。但是低级如我的大脑,看见大家开始化妆,便觉得不化妆太“不酷”了,甚至还自欺其人地说服自己说总有一天上班是有用的。。。跟风进去就是愚蠢的,更愚蠢的是我要为这个愚蠢的“跟风”继续作愚蠢的后续行动!买了眼影就要买眼线,买了眼妆就要买粉,买了粉就要买腮红,买了腮红又要配唇彩。。。银子哗啦啦地就这样无意义流逝不说,我竟然也作出了在公车上补粉这样曾经最令我鄙视再鄙视的举动!
苍天啊!我都不敢去回想类似的事件是怎样在我身上接连不断,频繁发作的!
我们时常浪费美好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并且做出有辱智商的事,那么这些浪费和犯傻是不是能避免的?答案是,只要我还要跟随风行,浪费和犯傻则是必要必然结果。而我们能不能避免跟随风行?答案是,只要我们还有低级趣味,跟风是在所难免的。而我们能不能避免低级趣味??????????答案我在开头就说过了。
我赞同人类的发展历程就是“试错”过程的这一说法。既然我们发现了跟风这一“错”,那么,乐观一点看待他。总有一天我们会想出“绕行”的方法。就算不能,也要相信达尔文,相信我们进化的基因会让子子孙孙N辈之后的人彻底摆脱这一困境!
其实我倒挺想知道,到那时候又会有怎样的问题?那时候的人们又会有怎样的可爱烦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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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7
恨没恨出个追求,爱也没爱尽所有 - [惊变N十八天]
标题这句牛逼的话是渺小说的,我们用一顿饭加四根儿烟的功夫总结了我们的大学生崖,说矫情点,就是我们的青春。
当有一天自己发现年轻人的所有通病也都存在于自己身上一点没落的时候,有种被一刀一刀戳的感觉。22岁的自己和绝大部分人一样,没有区别。换句话说,和绝大部分人一样,浑浑噩噩地浪费了美好的时间。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颇有自知之明的,可是冷静分析,盲目高估自己的现象却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一遍又一遍的发生着:拿不出手的专业;不明不白的文笔;残缺的思考;懵懂的鉴赏能力;畸形的人际关系……在无数的借口和埋怨中,总是给自己找愚蠢的安慰。觉得环境不对,却从没有动手去改变过;觉得某些事该做,却又没有踏踏实实地;觉得自己喜欢的,也没弄出门道儿来……
在不停的逃避和自我讽刺当中,进步是那么甚微。以自我为中心地自以为是时,却没有想过什么才是真正的生活之道。榜样有没有?有的。不是没接触过优秀的人才,或是相对优秀的同龄人。可是没羞没臊的自保意识让视线又自动屏蔽那些该去着眼的,转投到劣质人群上去,然后再告诉自己“呵呵,其实我也没那么糟~”。
放屁!
姑息自己一次又一次!所以总感觉自己挨了一刀又一刀!
可怕的想法不能再继续下去。
该想辙了,找一个出口。
仅以此篇鞭笞所有和我有相同境遇的人。







